全部 图书 报纸 期刊 新闻 图片 人物 视频
首页>红色安源>红色文献>报纸>  安源法院“四调一裁”审案提速

安源法院“四调一裁”审案提速

日期:2020.07.30 点击数:6

【类型】报纸

【篇名】安源法院“四调一裁”审案提速

【作者】 常赣斌 彭小红

【简介】新年伊始,萍乡市安源区法庭对庭前调解和案件速裁又进行了改革和创新,重新制定了《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暂行规定》,积极推行“四调一裁”新机制,确保审理民事案件再次提速。$$该院规定,对婚姻家庭和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立案前,法官需征得当事人同意,向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出“调解建议函”,实行“建议人民调解”机制;

【出版日期】2020-07-30

【报纸名称id】320700001118

【正文】

新年伊始,萍乡市安源区法庭对庭前调解和案件速裁又进行了改革和创新,重新制定了《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暂行规定》,积极推行“四调一裁”新机制,确保审理民事案件再次提速。$$该院规定,对婚姻家庭和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立案前,法官需征得当事人同意,向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出“调解建议函”,实行“建议人民调解”机制;案件立案后,法官应及时对到庭的当事人进行疏导,实行“首次调解”机制;在送达过程中,法官应及时安排双方当事人见面,实行“第二次调解”机制;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民事案件,经到庭的双方当事人同意,由立案庭内设的“速裁合议庭”七日内组织调解,实行“速调”机制;对双方到庭请求即时解决纠纷的案件、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案件及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小额债务案件,由“速裁合议庭”在一个月内作出判决,实行“速裁”机制。

【全文阅读】 获取全文

3 0
相关文章
推荐内容
Rss订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