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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宣怀巧改字 智救汉冶萍

日期:2020.07.30 点击数:3

【类型】报纸

【篇名】盛宣怀巧改字 智救汉冶萍

【简介】 盛宣怀 资料图片 辛亥革命胜利,南京临时政府成立,由于处于极度的财政危机之中,孙中山不得不筹借外债,其中有“中日合办汉冶萍”向日本借款事件的记载。长期以来,各种近代史书均将此事记为盛宣怀利用南京临时政府的财政困难,“为免其财产被民国政府没收,与日本密谋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事宜”。致使盛宣怀不

【出版日期】2020-07-30

【报纸名称id】320700001567

【正文】

盛宣怀 资料图片

辛亥革命胜利,南京临时政府成立,由于处于极度的财政危机之中,孙中山不得不筹借外债,其中有“中日合办汉冶萍”向日本借款事件的记载。长期以来,各种近代史书均将此事记为盛宣怀利用南京临时政府的财政困难,“为免其财产被民国政府没收,与日本密谋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事宜”。致使盛宣怀不仅在当时被人误解唾骂,直至今日仍“背黑锅”。但随着大量相关秘密档案的揭示,事实原来另有一番隐情。

汉冶萍公司是由汉阳铁厂、大冶铁矿山、萍乡煤矿联合组成,是清末第一家用新式机械设备进行生产的大型联合企业。最早从1890 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汉阳铁厂开始,开采大冶铁矿,以萍乡煤矿为燃料,各自分立。由于经营不善,难以为继,1896年交给盛宣怀,以官督商办的形式经营。盛接手后加以整顿,向清政府申请,将汉阳铁厂、大冶铁矿、萍乡煤矿合并成立一大公司,以后渐有起色,引起各方注意。

日本虎视眈眈 魔爪伸向汉冶萍

日本自1894 年中日甲午之战后加紧对华侵略。由于军工机器制造业的发展,对煤铁需求很大,而日本国内缺少煤铁资源,因而很自然就盯上中国的汉冶萍公司。当时日本最大的钢铁企业八蟠制铁所的铁矿石基本都从中国进口。由于矿石品质优良,运输方便,因此,日本一心想控制汉冶萍,并通过资金输入、技术支援、派遣经营管理人员向汉冶萍渗透,但盛宣怀始终把握一条,即不失主权。

武昌起义爆发后,日本朝野为之震动,给予高度关注。他们一方面派遣军舰到武汉,以保护侨民为名密切注意汉冶萍周围的动向,一旦外国干预,立即出兵占领。

与此同时,日本政府令三井物产会社,派该社职员高水陆郎,将被清政府革职查办(因铁路风潮)的盛宣怀,以“保护”的名义挟持带往日本,因盛当时还是汉冶萍的总理,唯一代表公司的“法定代表人”,且其本人又拥有相当大的企业。

12 月31 日,孙中山当选为临时大总统即将去南京就职前夕,日人宫崎滔天与三田纯三郎往访,孙当即提出先借款500 万元的要求。宫崎记述当时情况说:“总统明天就要到南京去了,但还身无分文。孙问我,能否借给我500 万元。我说,你明天就要走了,我又不是魔术师,一个晚上去哪弄这么多钱。……姑且让我找三井的藤獭(政次郎)商量一下,看有无办法… … 藤獭马上来了,我们说明用意后,他回答说,一周时间太紧了……而且也不一定有希望,不过我尽力而为吧。……”

实际当时的日本人已做好圈套,正等待孙中山上钩提出借款问题乘机要挟:借款可以,但必须以汉冶萍公司作抵押。以后的活动便紧紧围绕这一中心紧锣密鼓地展开。

当日,东京三井物产会社常务董事山本条太郎接到藤獭的电报后,立即征求外相内田康哉及首相西园寺公望的意见,日本八惜制铁所所长中村雄次郎得悉这一情况后,亦四出活动,积极建言:“以大冶铁矿山为担保来作这笔款项的交易。”最后决定“以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为条件,贷款500 万日元给南京临时政府。”一切均在秘密中进行。1912 年元旦过后一周,三井物产会社让山田纯三郎将草拟的《 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契约书》 秘密送交孙中山、黄兴签字。契约书虽然得到孙中山、黄兴的同意并签字,然而根据当时通行的法规,还必须由公司的总理——法人代表盛宣怀正式签字,并经公司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才能生效。

挟持盛宣怀 逼签合办合同

可是,1 月13 日南京临时政府负责借款的全权代表何天炯,分别正式通知盛宣怀及日本正金银行神户分行,说明“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及500 万日元借款契约已经签订”。并于14 日要求盛“以汉冶萍公司急需巨款为由,向日本正金银行董事小田切万寿之助提出500 万日元借款的申请”。

但老于世故的盛宣怀行事谨慎,经验丰富,此时他在江苏老家的资产已被没收,汉冶萍的自有股份亦岌岌可危,他不得不对南京临时政府的做法表示支持,但他对南京临时政府同意中日合办的允诺又有些不放心。于是电示汉冶萍驻上海公司的商务部副部长陈荫明于15 日赴宁,直接往访孙中山,探询有关政府批准中日协议的情况。但出乎意料的是,孙中山根本未提批准合办的事,而是要盛宣怀以公司的名义,独力承担合办借款的有关事宜。孙向陈表示:“民国政府于盛并无恶感,若肯筹款,自是有功。外间舆论过激,吾代为解释。惟所拟中日合办,恐有流弊。政府接认,亦嫌非妥当办法。不若公司自借巨款,由政府担保,先将各欠款清偿,留一二百万作重新开办费,再多借数万转借与民国。”

陈荫明立即将拜访孙中山的情况电告盛宣怀。盛接电后满腹狐疑,到底是何天炯“矫旨”,还是孙中山不肯承担责任呢?以后几天,何天炯与黄兴不断来电对盛宣怀施加压力,且二人的口径不一。

26 日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亦致电盛施加压力,“谓南京临时政府已允中日合办,且已授予三井谈判全权,日方已派小田切为谈判代表。”

一字之差 避签丧权条约

最后,盛宣怀不得不被迫跟三井直接谈判。26 日指派助手李维格与小田切谈判,拟订草约十条。眼看中日合办汉冶萍已无可挽救。自己将承担如此丧权辱国的责任亦无可逃避。但盛宣怀毕竟是久经战阵、纵横江湖的高手。29 日当李维格送来草约的最后文本,让他审查过目时,他看到第十条时眼睛一亮:该条内容为:

“以上所有新公司华日合办,已由中华民国政府电准,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,立将此办法通知股东。倘有过半数股东赞成,即告之日商。日商亦将情愿照办之意告知会司,签订正式合同……”

他轻轻提笔将“已由中华民国政府电准”中的“已”字改成“俟”字。草约誊清后,当日立即签约。这一字之改,非同小可。盖因“俟”者,等待也。说明“我盛宣怀签订此约还要等待‘中华民国政府电准’才能算数”。与“已”字的意义大相径庭。

此一字之改,既轻轻卸却了盛宣怀自己承担千古骂名的重担,又为孙中山、黄兴掩盖了既秘密同意“中日合办”,又不敢公开承认的尴尬处境。更重要的是挽救了汉冶萍的主权差一点就要沦丧的危机。

有趣的是,对中文十分熟悉的日本人竟未看出其中奥妙,却认为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控制汉冶萍的梦想终于实现。于是2 月10 日李维格即与横滨正金银行签订借款300 万元的合同,随即由藤獭政次郎向正金银行上海分行提款,并于22 日将其中的200 万元送交南京。

不久,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的秘密泄漏,引起全国舆论的强烈反对和责骂,上海《 民立报》 更以“盛贼将汉冶萍(卖)与日本”的大标题加以报道和痛斥,舆论哗然。

3 月22 日,汉冶萍公司在上海召开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八成表示反对,加之盛宣怀签字的合约第十条中,原来的“已由中华民国政府电准”,已经被盛宣怀改成“俟由中华民国政府电准”,说明政府还没批准,还要等(侯)政府批准。所以当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迫于舆论压力,指示盛宣怀与日本废约时,日本人也是哑吧吃黄连,连呼上了“老奸巨猾”的盛宣怀的当,无话好说。

盛宣怀利用中文的精妙作一“字”之改,以图挽救汉冶萍的命运。充分显示了盛氏的机敏与睿思。

摘编南京《民国春秋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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