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 图书 报纸 期刊 新闻 图片 人物 视频
首页>红色安源>红色文献>报纸>  安源一村民小组长侵吞征地补偿款获刑

安源一村民小组长侵吞征地补偿款获刑

日期:2020.07.30 点击数:6

【类型】报纸

【篇名】安源一村民小组长侵吞征地补偿款获刑

【作者】 舒晓露

【简介】本报萍乡讯张宁汤敏陈佳记者黄基连报道:一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之便将村民5万余元征地补偿款据为己有。11月1日,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贪污案件,被告人姚某因犯贪污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 姚某自2008年起担任安源区白源街白源管理处红光组村民组长。2012年1月,该街道办事处与萍乡某

【出版日期】2020-07-30

【报纸名称id】320700001253

【正文】

本报萍乡讯张宁汤敏陈佳记者黄基连报道:一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之便将村民5万余元征地补偿款据为己有。11月1日,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贪污案件,被告人姚某因犯贪污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

姚某自2008年起担任安源区白源街白源管理处红光组村民组长。2012年1月,该街道办事处与萍乡某建筑公司签订招商引资协议书,约定在红光组征集体山岭43.618亩。7月10日,征地款转至姚某的个人账户,由姚某协助街道办负责分发给该组村民。姚某共发放6.93万元征地款给198名村民,以误工费名义分给其他7名村民共计2.5万元,余款58363元被姚某取出,用于偿还个人银行贷款、个人日常花销及开支。

【全文阅读】 获取全文

3 0
相关文章
推荐内容
Rss订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