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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国焘搞“肃反”的经过(四)

日期:2020.08.11 点击数:6

【类型】报纸

【篇名】张国焘搞“肃反”的经过(四)

【简介】(上接9月16日J9版) 张国焘等人以种种残酷刑罚杀害了红四军多少干部战士,至今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,仅1931年11月22日陈昌浩在《彭杨学校报告肃反经过》一文内就承认:“这次共计肃清改逆一千人,富农及一切不好的分子计一千五六百人。”据《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》记载:“从九月十三日到十一月中

【出版日期】2020-08-11

【报纸名称id】320700001832

【正文】

(上接9月16日J9版)

张国焘等人以种种残酷刑罚杀害了红四军多少干部战士,至今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,仅1931年11月22日陈昌浩在《彭杨学校报告肃反经过》一文内就承认:“这次共计肃清改逆一千人,富农及一切不好的分子计一千五六百人。”据《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》记载:“从九月十三日到十一月中旬,先后以所谓‘改组派’、‘第三党’‘AB团’等莫须有罪名而逮捕杀害的红四军中的高级干部就有:第十一师师长周维炯,第十二师师长兼皖西军分会主席许继慎,第十二师政治委员庞永俊、副师长肖方、政治部主任熊受暄,第十师政治部主任关叔衣、参谋主任柯柏元,第二十八团团长潘皈佛、政治委员罗炳刚,第二十九团团长查子清、政治委员李奚石,第三十团团长高建斗、政治委员封俊,第三十二团政治委员江子英,第三十三团团长黄刚、王长先,政治委员袁皋甫,第三十四团政治委员吴荆赤,第三十五团团长王明,第三十六团团长魏孟贤,第三十八团政治委员任难,以及十二个团的政治处主任等,在白雀园遭杀害的军事系统的高级干部,还有军委政治部主任王培吾,前任皖西军分会主席和第十二师政治委员姜镜堂,原红一军独立旅旅长廖业祺等多人。”

鄂豫皖中央分局、张国焘在主持白雀园红四军“大肃反”的同时,还发动了鄂豫皖根据地各级党政机关、地方武装和群众团体的肃反运动。

1931年9月8日,鄂豫皖中央分局发布了《通告第十一号——动员全党力量加紧肃反工作,改善党与群众的关系》。通告指出:“最近从多方发觉反动在苏区大规模计划的活动,企图举行暴动,推翻工农专政的苏维埃和工农红军”,因此“严厉镇压反动是党在目前的争斗中一个非常主要的任务”。“党对肃反的策略是一面实行无情的镇压,一面要从积极方面改正党与群众的关系,在广大群众积极地参加肃反争斗的基础上,消灭反动的活动的一切其他现象。”

这个通知实际上是发动根据地地方肃反的动员令。此后的一段时间内,鄂豫皖中央分局和苏维埃政府等机构发布了一系列文件,以发动和指导肃反运动。文件要求地方肃反的范围涉及党、政、军、群等各个方面,肃反的对象除了反革命的改组派、第三党、AB团、豪绅地主、富农分子等外,还将青红帮、土匪、流氓、小马子等列入其中。而且从文件看,中央分局对肃反的要求是相当急迫的。

在鄂豫皖中央分局和苏维埃政府的三令五申之下,根据地地方肃反很快便掀起了狂飙。

中央分局为了紧紧控制肃反大权,在10月4日以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名义,公布了《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的组织及其与政治保卫局的关系》。这个文件连同《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革命军事法庭暂行条例》,成为鄂豫皖根据地肃反扩大化的法律依据。正是这两个法律文件,赋予政治保卫局无限的权力。政治保卫局手握肃反大权,横行乡里,为所欲为,使地方肃反发生了滥杀乱打的严重问题,几乎达到了县县肃反、区区肃反、乡乡肃反、村村肃反的程度。

在鄂豫皖中央分局和张国焘支持下,政治保卫局凌驾于中央分局以下各级党、政、军组织之上。捕人名单一律由政治保卫局决定,且到地方捕人,既不与地方党、政组织联系,更不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。不论是鄂豫皖政治保卫总局,还是分局,在审理所谓“改组派”、“第三党”等反革命案件中,多是遵循“要把肃反工作和党内两条战线的斗争密切联系起来”,“对于不正确的政治观点斗争中间去找寻反动组织的线索”,“和不正确的倾向斗争,一定能够发现敌人的组织”以及“对于地主富农或坚决反革命不能悔改的分子,加以严厉处理”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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